宝鸡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是1985年11月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军区陕政发[1985]25号通知精神,由宝鸡军分区调整至市人民政府的,同时调整了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成员,下设办公室,受市政府和军分区双重领导。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无线电管理方针、政策及法规,负责无线电频率的指配和使用,监督和管理无线电台站布局和设置使用,负责无线电干扰查处和战时无线电管制等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1999年12月,宝鸡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的隶属关系又调整上划至陕西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其办公室随2001年省级机构改革由省政府办公厅调整至省信息产业厅),名称为“陕西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宝鸡市监测站”,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宝鸡市人民政府领导。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行政辖区内务类无线电台站管理、监督检查,审批无线电台站建设布局,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及呼号,核发电台执照;负责无线电干扰的申诉受理,无线电监测和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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